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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
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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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营造安全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11月28日,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及相关街道办,在商贸园广场开展“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动发力,为市民送上实用的养犬知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精心搭建宣传展台,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市民普及文明养犬相关知识。宣传资料内容详实,不仅涵盖《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核心条款,还针对养犬登记办证流程、疫苗接种要求、遛犬规范、粪便清理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清晰解读,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提醒养犬市民履行好监护责任,杜绝无证养犬、违规遛犬等行为。

同时,民警、工作人员及街道办志愿者分工协作,耐心为市民答疑解惑。民警重点讲解了无证养犬、携犬进入禁入场所、犬只伤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市民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理念;兽医人员现场科普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及时间节点,传授犬只日常养护、疾病预防知识;工作人员则结合城区管理实际,向市民介绍养犬登记办证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鼓励市民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做到“持证养犬、规范养犬”。

“我们家刚养了只狗,正愁不晓得怎么办理养犬证,刚好碰到这个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收获特别大。”市民张正江手里拿着宣传手册,笑着说道,“工作人员特别有耐心,我问了好几个关于犬只登记办证的问题,都一一给我解答了,太贴心了!”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市民对文明养犬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更多养犬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绳等违规养犬行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陶千惠说。

链接:

2023年6月1日起,《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全县实行养犬分区管理。

彭水自治县老城区:金益烟草公司一彭水中学一体育馆一乌江明珠酒店一两江行政办公大楼一外河坝客运站一黔龙阳光国际小区一青龙小学一彭水二小一金山广场一香江豪园小区一汉关路一山谷公园一豆芽湾一森林希望小学一乌江三桥一彭水三中一彭水三小,以上各点周边城市建成区。

彭水自治县新城区:九黎城一公安大楼沿线的城市建成区。

以上区域划分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划分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除军用犬、登用犬、导盲犬、应急救援犬、海关缉私犬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外,养犬市民应当先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给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再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

养犬人和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重点管理区还要系犬绳和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

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及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维护环境卫生。

携带出户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

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和大型犬要进行拴养或者圈养,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犬出户要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重点管理区还要系犬绳和佩戴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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