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S523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S523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以彭水发改发〔2021〕77号、彭水交发〔20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与内容
2.1 项目名称:彭水县S523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省道S523线。
2.3 项目概况:清方+现状挡墙外侧布设圆形抗滑桩+截排水设计+翻挖回填碾压沉陷路基+修复已损坏路面结构+波形梁护栏恢复+临时安全防护。
2.4 计划工期:4个月。
2.5 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3 月 9 日至2021年 3月11 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此期间潜在竞选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验原件)到彭水县绍庆街道学府路13号3楼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到,通过报名预留的QQ邮箱传比选文件。(联系电话:13452404222杨老师)。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证明(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到 比选文件指定地点 递交竞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彭水县人民政府网//m.webesell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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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沙陀街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996976686 |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梧桐公馆D1栋5-1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452404222 |
2021年 3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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