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名称:朗溪乡马头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类型: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冉茂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冉茂全
医疗机构登记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马头村3组
医疗机构注销理由:无村医生执业,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卫生健康委依法注销朗溪乡马头村卫生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注销登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卫生健康委联系。
受理电话:023-78449749
联系地址及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邮政编码:40969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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