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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1-10-05
  • 发布日期
  • 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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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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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城投公司,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重庆环投集团:

《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2021年8月27日

《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加快筑牢乌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按照重庆市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和县河长办《彭水县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强化明察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标本兼治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以下简称BOD)浓度。到2025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100%达标排放。

二、工作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重庆环投集团要以问题为导向,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围绕排查问题、提升“三率”、群防智管三个方面,高质量推进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规范处理、达标排放。

(一)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一是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到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县城污水管网排查,摸清生活污水管网缺建、病害、雨污错接混接等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责任单位;完成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并启动实施。二是加强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接改沟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清洗业、机动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排水单位日常监管,严查违规纳管、私设暗管、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率。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对旱季运行负荷超过80%的污水处理厂,启动前期研究,确需扩建或新建的提速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增效。到2021年年底,完成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到2025年年底,对运行负荷超过80%的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技改任务。

(三)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达标率。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强化城镇排水监测能力建设和排水执法,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到2025年年底,推动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标。

三、任务分工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辖区内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宣传工作,提高当地居民排水设施保护意识,避免人为恶意造成的损毁、盗窃、穿凿、堵塞等危及排水设施安全事件发生;建立管理养护机制,各乡镇(街道)村建办负责制定巡查维护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维修维护,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保证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定期普查,及时更新设施信息,并将辖区内需更改及新增的排水设施情况及时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严格执行排水许可、接改沟许可管理制度;开展排水执法,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及覆盖范围内医疗、餐饮、建筑等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或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排放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2.县城投公司在组织开展排水设施建设方案设计前,负责收集施工现场、毗邻区域排水设施准确、完整的现状资料,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保护既有排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工程,需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设施的,应与当地政府、所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共同制订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拆除、改动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应制定拆除、改动方案。

3.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彭水排水有限公司负责,按照相关污水处理工艺标准,保证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行质量、收集率、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保持厂区清洁卫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做好厂区安全工作;定期开展乡镇(街道)污水排水设施巡查工作,将污水排水设施破损、堵塞等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县住房城乡建委。摸清污水处理厂BOD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责任单位,完成“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并启动实施,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对旱季运行负荷超过80%的污水处理厂,启动前期研究,确需扩建或新建的提速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提升“三率”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中央巡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定期研究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结合自查、上级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覆盖排查,分级形成问题台账,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首轮排查出的问题台账报县住房城乡建委,以后每月25日前将排查问题报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建立责任化整治机制,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密切配合推动问题整改,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要建立分级定期调度机制,通过视频调度、现场督办、暗查暗访、专题会议、印发工作通报等多种调度方式进行回头看。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深入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充分挖掘提炼、及时总结上报好做法、好经验,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及时动态更新专项行动平台数据,并于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情况总结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县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人:陈泽伦 电话:17783278111,邮箱:215501945@qq.com)

附件: 提升“三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问题性质

问题领域

存在问题描述

存在问题具体位置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

计划完

成时间

完成情况

所在位置(镇街、村,经纬度)

市政污水管网

违规纳管



乡镇(街道)





管网缺失







超标排放







私设暗管







污染防治设施破损造成渗漏







其他







排水管理

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接沟许可不完善



乡镇(街道)





偷排漏排







其他







污水处理厂

违规溢流



排水公司、环投公司





超负荷运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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